从四象限创建
事项只从“我的四象限”创建。点击某个象限右上角的“+”后,该象限会被预先选中;“事项清单”不提供第二套新建入口。
填写事项字段
- 标题:必填,最多 50 个字符,建议用动作开头。
- 备注:选填,最多 200 个字符,可记录背景、下一步或完成标准。
- 状态:未开始、进行中或已完成。
- 截止时间:选填,只有点击日期浮层中的“确认”后才会保存。
- 标签:最多 10 个,使用顿号或逗号分隔。
- 负责人:固定为当前创建者,当前版本不支持派给他人。
选择可见范围
新事项默认“仅自己可见”。需要协作时,可改为“分享给成员或协作组”,并至少选择一个协作组或指定成员。
编辑与只读规则
- 自己创建且未完成的事项可以编辑。
- 已完成事项为只读,必须先恢复后才能继续编辑或删除。
- 垃圾桶中的事项为只读,只能恢复或在条件允许时永久删除。
- 别人分享给你的事项只读,不能修改、完成、删除、改派或转发。
